高温津贴发放规定:28省公开高温津贴最大差两倍(2)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大,气温差别大等情况,高温津贴实行差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个月(不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日执行。
为何多地高温津贴标准数年不变?
目前各地高温津贴的实施办法,部分省份的高温津贴标准将近10年未变,而有的省份也是在近一两年才提高。
28个公开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广东省目前执行的高温津贴标准为2007年制定,规定高温津贴在6-10月发放,每月150元。河南省10元/天的高温津贴标准则是从2008年沿用至今。
而山东、陕西等地也是在去年提高了标准,山东将高温作业下的劳动者享受的高温津贴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200元。与其他省份不同,天津高温津贴已经实行动态调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
对于一些地方长期沿用往年标准,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目前许多企业在生产经营上面临困难,现在社保费率都在降低,高温津贴过高也不利于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