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租车改革 实行经营权无偿有期使用
杭州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正式启动,记者14日获悉,《杭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于15日正式发布。其核心内容是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该市出租汽车行业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企业经营“多、小、散、弱”,经营关系复杂多样,“打车难”、服务差等问题广受诟病,改革呼声强烈。
2014年下半年以来,互联网“专车”进入杭州并迅猛发展,给出租汽车行业带来冲击,行业改革日益迫切。
“经营权有偿使用金”直接关系到企业成本和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包含在行业内所谓的“份子钱”内。记者看到,在本次改革意见中,明确提出“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
本次改革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杭州出租汽车行业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
另外,据前期初步统计,杭州将一次性退还2600余辆出租汽车近1亿元的有偿使用金。经营权实行有期限管理,每期6年。期满后,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优先再配置给服务质量优良的经营者。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或协议约定收回经营权。
杭州出租车司机王凌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说,他很关注“经营权有偿使用金”的改革,他表示,改革后,承包金(包含“经营权有偿使用金”的份子钱)只有减少到6000块钱,大多数驾驶员才能承受并且愿意继续干下去。
除了“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记者看到,本次改革还清理规范了经营关系,2015年1月31日前申报登记为挂靠、买断、半买断经营关系的车辆,经企业与实际出资人共同申请,按照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和车辆购置款实际出资原则,将经营权和车辆产权由企业变更登记为实际出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