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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托三年增资近600亿 信托上市尚需努力(2)

    “今年4月颁布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强调的信托公司股东责任,其中就提到了包括出现流动性风险时提供流动性支持,资本不足时推动压缩业务或补充资本,将注册资本作为未来衡量信托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核心指标。”格上理财研究中心张宫卿对记者说。

    借力战略投资者

    与2013年信托公司增资方式主要为股东出资不同,到了2014年、2015年,信托公司增资的方式则更为多样化,包括未分配利润转增和引入新股东。

    作为增资额度最大的方式,利润转增因将原有未分配利润进行重新分配,无需股东再次出资,也不用引入其他投资方,增资成本较低,先前的平安信托、中信信托、中铁信托等采取了这一方式,而新增资的重庆信托和民生信托则采用的是资本公积金转增。

    除了54%的公司选择以股东出资作为增资手段,自2014年以来,引入新股东增资即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信托公司开始增多,其中兴业信托、长安信托、山东信托、国投泰康信托、新华信托均采取了这一方式。

    “引入战略投资者不仅为信托公司提升注册资本提高有效途径,而且能够与信托公司自身起到协同作用,增加资源整合效率,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张宫卿表示。

    2015年6月,监管层公布实施的《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提到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国内信托公司,打开了先前外资持股我国信托公司份额不能超过20%的限制,据悉,未来更多的信托公司也将采用引入战略投资者来增资。

    2014年底,华澳信托新任总裁杨自理通过媒体表示将通过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来实现净资本的目标。而陕国投今年初发布的定增及增资方案,也有人士透露公司有意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参与定增来共享公司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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