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提取流程是怎样?
随着工作环境的提高和薪资待遇的变化,很多单位、公司都开始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不买房使用,是否可以提取出来使用?那么,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下面就来看看吧。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
一次购房行为可以购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之外,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原件、本人名下苏州地区的银行卡。购房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