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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 人身意外保险范围有哪些?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内,如果因发生意外事发生死亡或残疾,保险公司会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做出赔偿,那么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人身意外保险范围有哪些?下文就来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人身意外保险范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以致死亡、身体残疾、支付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范围
    人身意外保险范围

    人身意外保险范围至少包含三个条件:一是有客观的事故发生,而且是不可预料、不可控制、非受害者所愿的;二是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所遭受的伤害是客观的、看得见的;三是意外事故属于保险合同范围内的,是伤害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是近因。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

    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主要分为,死亡给付,残疾给付,附加保障项目,停工给付四个项目,具体如下:

    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
    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

    1、死亡给付。死亡是指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

    当意外事故发生致使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2、残疾给付。这里的残疾也包括两种意思:一是人体组织的永久性残缺(或称缺损)。钿肢体断离等: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如丧失视觉、听觉、嗅觉、语言机能,运动障碍等。当意外事故发生致使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3、附加保障项目:丧葬给付和遗嘱生活费给付等,这是由死亡给付派生而来:医疗费给付和误工给付等,这是由残疾给付派生而来。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人身意外保险赔多少钱

    了解过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那么人身意外保险赔多少钱?目前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万元。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在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一般由保险条款或者法院规定。有些财产险公司推出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还增加了被保险人可中途更换的条款。

    以上就是人身意外保险的相关介绍,关于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不懂的可以多阅读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