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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套路贷挑有房者下手 这些新型贷款手段一定要注意

    近日,根据深圳警方消息,一种新型的房贷骗局被曝光,据了解这种套路贷挑有房者下手。其中有一名男子险些被骗走进900万的房产,目前两起“套路贷”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共计700多万元。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新型套路贷挑有房者下手

    “贷款方逼得太厉害,还威胁要起诉我并查封房产。我当时压力很大,甚至一度有了轻生的想法。”回想起数月前遭遇“套路贷”的情景,深圳的邓先生仍心有余悸。

    新型房贷骗局
    新型房贷骗局

    记者了解到,近期,深圳罗湖公安分局破获两起“套路贷”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共计700多万元。罗湖公安分局近日发布类似典型案件,并剖析其作案手法。警方介绍,“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不法分子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这类犯罪案件属新型案件,作案手法隐蔽,侦查取证、定罪定性难度高。

    借钱是假,“套房”是真

    今年4月12日凌晨,深圳罗湖警方对一“套路贷”犯罪团伙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将11名目标嫌疑人全部抓获,挽回郑先生价值900万元的房产。

    2016年年底,郑先生急于用钱,但自身因有过不良征信记录,无法通过正规银行渠道贷款,于是找到从事小额借贷的欧某。得知郑先生名下有一套价值900万元的房产后,欧某答应借贷。

    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间,欧某伙同江某、宋某等人,通过与郑先生签订“阴阳合同”“空白合同”“制造虚高银行流水”的作案方式,向郑先生放贷7次。

    郑先生第一笔款只借了5万元,实际到手两万多元。“每次放款后都会立即被以支付利息、保证金、好处费等名目扣除部分借款,我实际拿到手的借款金额远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金额,却被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支付本金和利息。”郑先生介绍。

    贷款到期后,当郑先生苦于无能力还款时,欧某等人称要帮助他“平账”,实质为借旧还新。办案民警介绍,贷款方通过“转单”每次又产生新的利息、新的违约保证金,将上一笔借贷的利息和违约保证金予以“平账”,从而不断垒高虚假的借款本金。经过11手的“转单平账”套路后,被害人债务本金从5万元累计到340余万元,而实际到手只有36万余元。随后,贷款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的方式,企图非法占有郑先生房产。

    这些新型贷款手段需注意

    罗湖警方表示,“套路贷”实质是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作案手法隐蔽,容易与高利贷或者普通民间借贷混淆,且涉及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较多,侦查取证、定罪定性难度高。

    警方总结了3种典型“套路贷”犯罪手段:“初级套路”以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虚增债务为主要犯罪手段。中级套路指借钱给无经济能力的被害人做购房首付款,再诱使被害人多方借款“平账”。“高级套路”也称“连环套路”,以虚增债务、利滚利、多次“转单平账”为主要犯罪手段。

    警方表示,“套路贷”被害人群体多为资金需求强烈、法律上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群体。而犯罪团伙则组织性明显,人员分工精密,配合度高。在主犯的统筹指使下,团伙中有负责拉业务的人员;有负责“空放”贷款、收取现金的人员;有与借款人商谈、签订合同的人员;有管理账目和借贷合同的人员;有使用暴力或“软暴力”讨债的人员;有提起、参加虚假诉讼的人员。

    作案人一般不将合同、借条、收条等给借款人,导致借款人不掌握任何书证。而作案人掌握的虚高借款合同、制造的银行流水、收条等书证物证能相互印证,形成一套完整的借贷证据链,最终反而使得借款人在民事诉讼中无法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