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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温津贴下月起发放 看看你能拿到多少津贴

    夏季是全年中最热的,对于一些从事室外工作的劳动者来说,在炎炎夏日下劳动是非常辛苦的,所以国家规定在夏季从事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可以获得高温补贴,据消息称,今年的高温津贴下月起发放,那么具体的发放标准是多少呢?

    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

    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根据公开报道梳理,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均已明确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区的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海南省的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

    在津贴标准方面,各省份的标准也不同。近期,一些省份还对高温津贴作出了上调。江苏将高温津贴标准从每月200元涨至300元,每年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天津的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则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挂钩。根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通知,2018年该市职工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为168元每月,较上一年上调了10元,高温津贴标准为31元每天,比上一年上调了2元。

    不允许用实物冲抵津贴

    不过,并非所有用人单位都严格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向员工发放高温津贴。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采取发放消暑用品的方式来代替高温津贴。

    每到夏季来临,一些用人单位会向员工发放绿豆汤、饮料、冰糖或者解暑药物等用品。很多职工往往也认可单位的这种做法,领取实物之后不再另行要求发放高温津贴。这事就这样完了吗?显然不是!

    劳动监察部门认为,向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用品,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防暑降温饮料等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发了实物之后还得足额发放高温津贴。

    还有一些用人单位认为职工少数时间在高温下工作,故不发高温津贴。比如,企业巡检工,大多时候在空调房里工作,只有少数时候才到高温环境中巡检。事实上,只要是在高温天气工作,都应享受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