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状告承建商? 目前已有近千户居民入住该小区
忧心忡忡、再三思考之后,2018年4月中旬的一天,湖北省孝感市农民工池腊清决定,实名举报隆森地产。事情要追溯到2015年,池腊清带领家乡80名农民工承包了黑龙江省鹤岗市隆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森地产”)开发的新中国际城项目7#、8#两栋高层住宅楼抹灰工程。
近3年了,开发商拖欠农民工工资313.1万元。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经调查获知,拖欠池腊清等80名农民工工资的不是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长城建设”)的原因,而是隆森地产拖欠南通长城建设数千万元工程款,导致南通长城建设无法按合同约定正常支付农民工工资。
奇怪的是,5月11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隆森地产将南通长城建设告上了法庭,隆森地产诉讼称,涉案工程新中国际城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属于违法建设,故隆森地产与南通建设签订的《建设安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隆森地产的诉讼请求。
隆森地产自称新中国际城项目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属于违规违法建设,这种自证自己违法的事情让人大跌眼镜,就是说,现已建成并已进户的新中国际城5#--8#四栋高层住宅楼为违法建筑,并在未经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的情况下非法投入使用。鹤岗市城乡建设局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出具的“关于新中国际城相关问题的说明”中明确,该工程项目没有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因为不具备土地、规划等前置手续。
原本三无工程建管部门不作为
2015年9月10日,墙体抹灰技术娴熟的池腊清与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了新中国际城7#、8#两栋高层住宅楼抹灰工程,工程量为79739平方米,人工费每平方米66元,总计5262771元。
“2015年11月初,工程就已经完工,南通长城建设仅支付110万元人工费,扣除未完的工作量,还欠我们农民工工资313.1万元。我们找到南通长城建设冯德忠经理讨要工钱,冯经理称隆森地产欠他数千万元工程款,工程款不结算,他也没钱支付这笔农民工工资。”
池腊清无奈地说,从2015年11月一直到2018年3月下旬,在向开发商、承建商多次讨要工资无果后,他先后28次到鹤岗市劳动监察局、鹤岗市工农区政府、鹤岗市政府、黑龙江省信访局等部门寻求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问题,没想到的是,即使在每年年底国务院都发通知要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三令五申之下,直至今日,池腊清和80名农民工工资也没有得到解决。
此间,鹤岗市工农区政府相关领导给池腊清的答复是,“我们没有执法权,向市政府打过多次报告,区政府对该工程也成立了调查组,查实该工程是三无工程,五证不全”。
池腊清对记者称:“政府部门已经查实新中国际城项目是违建,为何不采取相应措施,来保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是受80名农民工工友经公证委托后,才实名举报新中国际城项目违法违规建设,鹤岗市建设监管部门存在不作为,甚至是渎职行为。”
5月23日,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冯德忠经理解释了新中国际城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真正原因。
2014年11月,冯德忠与隆森地产董事长王贵森结识,王贵森称新中国际城的装饰工程项目对外承包,且该项目已经有四个证,还差一个预售许可证,预计一个月后所有证件就都能办齐全,工程款的资金不成问题。2015年1月28日,隆森地产与南通长城建设签订了《建设安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为新中国际城即紫霞小区C居住组团(5#、6#、7#、8#楼)二次砌筑结构和内外墙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工程量总价值9788万元,工期为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10月30日。
冯德忠称,南通长城建设与隆森地产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价格、工期、工程量和分两次拨付工程款。从2015年5月进场施工,到2015年11月已经完成合同工程量95%。隆森地产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拨付工程款,截至目前仅支付了754万元工程款,扣除2400万元的水电工程款,隆森地产还欠6634万元工程款。
“隆森地产没有履行合同约定,导致南通长城建设资金链断裂,公司陷入困境,无法正常给工人开工资。隆森地产拖欠工程款是导致南通长城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直接原因。此外,隆森地产隐瞒实情,没有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这一事实,否则我们不会承揽新中国际城的二次结构和内外墙装饰装修工程。由于新中国际城至今没有取得合法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以房顶施工款的解决方案也不能解决工人工资问题。”冯德忠说。
冯德忠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出示一份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黑0403民初255号),判决日期为2018年5月11日。4栋仅建了四五层的建筑处于停工状态中房报记者高中华/摄4栋仅建了四五层的建筑处于停工状态中房报记者高中华/摄
记者注意到,原告鹤岗市隆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确认被告为原告施工紫霞小区C居住组团(5#、6#、7#、8#楼)工程量及原告应给付的工程款数额;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事实及理由为,原、被告双方于2015年1月28日签订《建设安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被告为原告开发的紫霞小区C居住组团(5#、6#、7#、8#楼)工程进行砌筑结构、装饰装修。
合同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价格、工期、付款等方面进行约定。被告在施工期间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工程分解分包,并在未完工情况下擅自撤场。被告在施工期间,原告给付的工程款经原告核算足以支付被告施工工程量所需价款。原、被告签订的合同主体为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该合同未经总公司授权,故无效。涉案工程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标的违法,施工合同无效。被告存在违法分包,且项目施工保证金数额不足,致合同无效。
冯德忠称:“王贵森到法院起诉,目的就是为了证明我和他签的合同无效,甚至主动曝出新中国际城项目没有土地、规划、建设和销售等建设审批手续,该项目是一个违法违规项目,可谓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审理,原、被告双方经过举证、质证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驳回鹤岗市隆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5月24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来到位于鹤岗市工农区青岛路东南侧的新中国际城小区,四栋32层的高层住宅楼已经进户投入使用,从居民家的窗户可以看出,大部分居民已经入住。在小区8号楼三单元的楼道内,记者逐层查看发现,消火栓箱内都没有水带、水枪等必要消防设备,有的还被堆放着大量生活杂物,消防管道更是锈迹斑斑,是否能够承受加压供水尚需检验。与这四栋高层住宅相邻,还有四栋仅建了四五层的建筑,工程处于停工状态。
池腊清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新中国际城项目共有8栋商住综合楼,土地面积约为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4.6万平方米。负责1#----4#四栋楼建设施工的建筑商,因隆森地产拖欠工程款,建到四五层后就撤出了。5#----8#四栋高层住宅主体建成后,南通长城建设承揽了二次结构和装饰装修工程,未想隆森地产故伎重施,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给。目前,5#----8#四栋32层高层住宅共有十四个单元,可入住居民千余户,现在还未经过消防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就已经有七八百户居民入住了,这样没经过验收的房子,居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随后,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来到了鹤岗市城乡建设局,该局办公室司成君主任称,局长、副局长及主管科室的负责人都不在,经其查询,新中国际城项目没有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5月26日,鹤岗市城乡建设局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新中国际城相关问题的说明”,称新中国际城工程项目涉及“民间借贷”问题。2008年,鹤岗市发生了“房地产中介机构非法集资系列案”,为了偿还“民间借贷”,2010年该工程项目开始拆迁建设。目前,新中国际城工程项目没有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因为该工程项目不具备土地、规划等前置手续,鹤岗市城乡建设局无法办理。
针对新中国际城5#--8#楼业主进户入住问题,鹤岗市城乡建设局给的答复是,鹤岗市规处办、包保单位、属地责任单位将积极帮助推进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目前,新中国际城自开工建设以来,因业主要求加快建设及回迁问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纠纷等问题,经历并发生了到国家信访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上访等事件。对于新中国际城工程项目存在的手续和工程款纠纷问题,鹤岗市正在积极处理,目前,个别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
池腊清说,他只想拿到工资,“我要给这帮干活的农民工工友们有一个交代,拿不到工资我就失掉信用,这怎么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