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交50%首付款 开发商却莫名要求退房
大家都知道首套房首付是总房款的30%,然而近日,一名男子在西安买房却被开发商要求交付50%首付款,那么购房者交50%首付款是否合理呢?并且每平方米还加了价,在这种苛刻的条件下购房者都愿意购买,然而开发商却要求退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今年2月,孔先生认购了宝枫佳苑小区一套住房,当时他与开发商签订“宝枫佳苑认购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房屋单价每平方米8336.07元,总房价1012500元,另外双方还约定于2018年3月15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签订后,孔先生交付了5万元定金,之后便开始等待开发商的消息。到了3月,孔先生突然收到开发商通知,称房子不卖了,这让他难以接受。
孔先生的妻子说,“当时西安的房价大涨,开发商就是想提高房价才让退房的,我们当然不能接受。”收到退房通知后,孔先生夫妻两人觉得不合理,便向12345热线进行了投诉,后来在街办的协调下,孔先生同意在原房价的基础上每平方米提高900元购买该房屋,开发商方面还提出必须交50%首付款,孔先生也同意了。
今年4月19日,孔先生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交了56万多元的首付款。交钱后,孔先生以为这次买房已经落实,没想到之后竟然又出现了问题。6月12日,开发商再次提出让孔先生退房。
开发商以未结清余款为由通知购房者办理退款手续
孔先生的妻子表示,他们交了首付款后,每隔几天就会打电话询问置业顾问什么时候网签,他们一直说“再等等”,可有一天却接到了开发商的一个退款通知。
昨日,记者见到这份通知。通知中称,孔先生在西安宝枫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宝枫佳苑×××号房间,在2018年4月20日交完首付款后,至今未结清余款,已超出余款结清期限,现通知你前来办理退款手续。通知发布单位为西安宝枫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为:2018年6月12日。
孔先生的妻子称,对于这个通知,置业顾问曾说要么接受以每平方米1.4万元的价格购房,要么只能退房。
昨日,记者联系到宝枫佳苑小区的销售负责人杨先生。杨先生表示,之前确实在政府的协调下孔先生同意房价每平方米涨900元,这次让孔先生退款是开发商方面的决定,原因就是对方超出余款结清期限。
针对记者提出,孔先生已于4月19日交了首付款后,应该是等网签后办按揭贷款,不存在结余款的问题,杨先生表示,孔先生的房子没有通过网签,至于什么原因他不太清楚,因为网签一直都是开发商方面负责,销售部门只负责售房,他也无法与开发商取得联系。
昨日,记者在西安市物价局网站上查询发现,根据“商品住房价格调整公示项目名单(2018年第9批)”显示,孔先生协议中的房子已于今年5月22日完成调价备案,每平方米的价格为1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