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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1日起个税变化 起征点按照每月5000元执行(2)

    变化三:明年引入专项扣除将更大降负

    新个税法最受关注的降负“红利”,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新个税法新设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可在申报纳税时予以税前扣除,从而切实降低税负。

    对纳税人而言,专项附加扣除的引入,考虑到了个体差异,更有利于精准减税。

    “最大的感受是个税制度设计得更加‘人性化’了,特别是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实际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更加公平合理。”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龚淑贤说。

    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是一次全新尝试,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和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采访中,不少企业财务人员希望国家能尽早出台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办法,便于企业做好工作调整。

    本月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抓紧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还将动态调整。

    变化四:享受更优化、便捷的税务服务

    9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组织召开了一场中央预算单位新个人所得税法培训会,围绕个税改革的背景、政策变化、过渡期政策、新税率表、应用实例等内容进行讲解辅导。

    在北京西城区,记者了解到,当地税务部门自9月17日开始,正按照税源特点通过上门辅导、集中辅导等方式分行业组织专场培训,类似培训活动将在年底前持续开展。新个税法实施在即,很多人关心,税务机关如何保证新税制平稳实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税务总局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提高办税效率,减轻办税负担,确保将改革红利不折不扣送至纳税人手中。

    此外,税务部门将与多部门实现第三方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让信息多跑网路,让纳税人少跑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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