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允许“私募管公募” 意味着有望开启?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私募理财产品的合作机构、公募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可以为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为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并且对可作为理财合作机构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出了相关要求。
这意味着,“私募管公募”模式有望开启。优质私募将获增量资金
对于监管拟允许私募管理人为公募理财产品做投顾,基岩资本副总裁黄明麒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既可以通过投顾模式实现与银行公私募理财的合作,也可以通过直接的委托投资模式接受银行私募理财资金。
“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总规模庞大,资金总量值得想象。”黄明麒认为,若该管理办法最终落地,可以给私募带来可观的增量资金。
有业内人士认为,一旦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公募基金的委外业务将受到冲击,因为银行会把业务交给自家的理财子公司打理。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三季度末,委外基金的规模为1.84万亿元。
恒丰泰石董事总经理韩玮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监管拟允许私募管理人为公募理财产品做投顾,会对传统的客户、来自银行的公募基金客户形成一定的分流,对客户主要来自于直销或互联网的公募基金冲击较小。
“这为投资能力强的私募提供了大幅增加收入的渠道。”韩玮进一步表示。
不过,黄明麒认为,本着审慎监管的原则,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设立需要经过多个环节,时间损耗意味着短期内资金流入有限。
新模式下机会与挑战并存
对于“私募管公募”的说法,格上财富研究员王媛媛认为并不准确。
“因为银行公募理财产品请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作为投顾,前提是公募理财团队有一层筛选和准入过程。”王媛媛向本报记者表示,“在破刚兑、净值化背景下,银行将根据自身的需求制定机构准入条款,并挑选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也就是对银行资金暗含一层FOF管理的含义,这个过程中,银行也可能借鉴具备FOF管理能力的机构建议。”
她认为,在非标转标背景下,银行理财资金体量很大,汇集专业投资机构是一个发展趋势,公募和私募目前都在大资管领域具有一席之地,私募又以绝对收益为追求目标,自然会被纳入视野,这是银行资金为了覆盖其成本的必然需求。
新模式之下,王媛媛认为,优质私募的优势和机会较为突出。
从投资能力来看,私募机构较公募有相对优势,其追求绝对收益,以及优质私募机构的基金经理实际上多为公募出身,有足够多的投资经验和历史业绩支撑。
从私募行业发展来看,此前限制私募规模发展的主要是资金端,如果市场上增加机构资金量的供给,优质私募机构能实现比较快的规模增长。
韩玮则认为,尽管和公募基金相比,“私募管理的公募”在投资经验和总体投资水平方面会更加有优势。但是,“私募管理的公募基金”也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第一,屈服于银行方面的最大回撤、止损点,难以发挥业绩;第二,私募的投顾产品和自身管理产品的利益冲突和公平交易;第三,因为规模是业绩的敌人,公募理财产品规模较大对私募管理人保持突出的业绩带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