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报告:打破货基“保本保息” 完善货基流动性管理(2)
这其中快速发展中暴露的风险,监管方向、行业展望,基金君就报告内容做了梳理,供参考。
货币基金暴露流动性问题
央行报告中总结了当前货币基金暴露出的流动性问题,包括易受“挤兑”,机构投资者集中、跨市场传染、个别货币基金体量巨大四个问题。
1、具有易受“挤兑”的内在脆弱性。
货币基金多以摊余成本法为主进行会计核算、按面值1元报价,定期将受益转为基金份额。但一旦出现极端市场行情,基金面值将与实际价值出现较大偏离,投资者有极大动力集中赎回,形成类似银行存款的“挤兑”效应。此时货币基金不得不大量变现同业存单、债券等资产,诱发“基金赎回→变现损失→加剧赎回”的恶性循环。
2、机构投资者集中度较高加剧流动性风险。
当银行、保险等机构投资者作为货币市场基金的主要投资者后,由于单个机构的投资规模通常较大,且具有信息和专业优势,一旦市场出现不利变化,将产生大额集中赎回,进一步加剧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截至2017年底,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约45%资金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个别货币市场基金为做大规模,专门针对银行、保险等机构的委外投资需求定制基金,进一步加剧了基金投资者的集中度,加大市场的共振效应与脆弱性。
3、跨市场传染特征明显。
货币市场基金是我国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重要的参与主体,资产配置包括银行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和债券等。当出现基金赎回的“挤兑”风险时,货币市场基金被迫折价出售所持的资产,使自身的流动性风险通过资产价格的下跌传递至其他金融市场,再传递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4、个别体量巨大的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风险隐患更为突出。
T+0货币市场基金与银行清算为T+1日,若市场流动性状况发生变化,容易成为赎回甚至挤兑对象,并将风险传导至银行等相关机构。个别T+0货币基金在用户数量及金融机构业务关联等方面均已具有系统重要性,一旦出现流动性问题,单体风险极易向金融体系蔓延,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完善货基流动性管理框架
对于货币基金暴露出的流动性风险,以及进一步做好货币基金流动性管理框架,报告也给出了方向,包括提高监管要求、打破“保本保息”的非理性预期等。具体来看可分为三点。
1、进一步提高流动性监管要求。提高流动性资产在基金资产中的占比下限,逐步下调货币基金平均剩余期限的上限要求,收紧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信用类债券的比例控制要求。优化赎回阻尼政策,建立极端情况下的“挤兑”阻断机制。
2、建立健全系统重要性货币市场基金评估和监管框架。对系统重要性货币基金设置更高的风险备付金要求,执行更高的流动性、投资分散度等监管标准。可考虑将系统重要性货币市场基金纳入央行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定期对其进行宏观审慎评估。
3、强化投资者保护,打破“保本保息”的非理性预期。明确货币市场基金的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引导货币市场基金回归其流动性管理工具和低风险投资产品的本源。强化对货币市场基金的规范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风险教育,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有关额度限制、服务暂停及终止、投资收益等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以显著方式充分揭示风险;禁止对基金账户提现、支付等产品的夸大或不实宣传,禁止与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利率进行对比,对投资者进行“保本保息”宣传,降低投资者对基金非理性的高收益预期。
统一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标准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银行表外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22.2万亿元;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信托余额为21.9万亿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余额分别为11.6万亿元、11.5万亿元、16.8万亿元、13.9万亿元、2.5万亿元。
此外,互联网企业、各类投资顾问公司等非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也十分活跃。但是,由于同类业务的监管标准不一致,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显露出诸多乱象,如刚性兑付导致信用风险累积、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催生影子银行风险、多层嵌套加剧金融风险传递、资金池操作加大流动性风险、非金融机构扰乱资产管理市场秩序。
2018年4月27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
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从两个维度对资管产品分类,一方面,从资金来源端,按照募集方式将资产管理产品分为公募、私募两大类;另一方面,从资金运用端,可以按照投资性质分为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混合类四大类。
报告对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包括强化金融机构勤勉尽责义务,打破刚性兑付,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非标投资管理,规范资金池和资产组合管理,明确资本约束和准备金计提要求,分类统一杠杆标准,抑制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建立综合统计制度,前瞻性规范智能投资顾问,约束非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审慎设置过渡期,把握好政策执行的力度和节奏。
重塑资产管理业态
《指导意见》将重塑资产管理业态,而具体将如何重塑,报告中也做出了展望。
1、资产管理行业回归本源。刚性兑付有序打破,金融机构专业制胜,产品结构清晰,市场规范有序。对于合规经营、成熟稳健的金融机构而言,机遇大于挑战。
2、净值化产品成为主流,机构主动管理能力提升。从产品形态看,未来预期收益型产品将逐步向净值化产品转型。从投资标的看,非标的投资需求将逐步转向标准化资产,提升其市场广度和深度。限制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将促使金融机构转变“被动”管理理念,具备较强资产管理、资产配置及风险管理能力的金融机构将脱颖而出。
3、投资行为趋于理性,投资者权益保护增强。资产管理产品分类与合格投资者标准的统一,将大幅提高产品与投资者的匹配程度。金融机构借助资产管理产品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受到打击,也将有力保护投资者权益
4、金融市场结构优化,增量资金有序进入。规范非标投资,限制表外放贷,将增强资本、拨备等监管手段的有效性,提高资金价格的真实性,优化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限制非标投资还将提升资产管理产品对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的配置偏好,产品分级、持股集中度限制有利于降低股市波动,而《指导意见》允许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依法合规投资股票,引导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资金进入股市,也将为股市带来长期稳定的增量资金。
5、监管协调进一步加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有序。统一规制下,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监管框架将更加清晰,监管职责更加明确,有利于提高协调效率。资产管理产品统一报告制度和信息系统建立后,其底层资产和最终投资者将更加清晰,金融管理部门可以对产品发售、投资、兑付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穿透监管,全面、准确监测业务发展和风险状况,从根本上扭转底数不清的局面,及时防控跨行业、跨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