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姿购房案宣判 卖房人没有取得房产证不能卖房
如今买房购房是人生大事,一不小心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这不仅仅指买房人,卖房人如果没准备好,也是要破财免灾的。近日,何姿购房案宣判了,卖房人必须退还何姿定金并且还要赔偿160万元人民币。
何姿购房案宣判
何姿购房案宣判告诉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卖房人没有取得房产证,房子是不能成功过户给买家的,因为这个规定,卖房人罗女士损失了160万元,无论是卖房人还是买房人可要记清楚了。
奥运冠军何姿交了70万首付买房,却因卖房人无法取得房产证不能办理过户,引发诉讼。而据记者了解,涉案房产原本是何姿、秦凯为结婚准备的婚房。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对何姿买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卖房人罗女士除应退还何姿房屋定金70万元外,还需赔偿何姿因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160万元。
卖房人没有取得房产证不能卖房
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
由于目前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如果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的话,那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将来万一该房屋需要拆迁,那自己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如果只签订合同,并不能保证最终的结果,如果卖方反悔,同样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尤其是在已经付款的情况下,风险较大。当然,实际中有部分交易者会采取这样的方式,签订协议之后并进行公证,协议中把相关的过户时间等也进行约定。但这仍然取决于双方的诚信。所以最好选购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总而言之,何姿购房案宣判,卖房人退还订金70万元赔偿何姿160万元经济损失,提醒我们在购房时要注意,卖房人是否取得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交易的,如果不知道这一点,无论是卖房人还是买房人都会面临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