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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婚妈妈领生育金遭拒 生育金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生育金是我们购买了生育保险之后,生孩子能够获得的一个福利,然而近日上海一名未婚妈妈领生育金却遭到拒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未婚就妈妈就没有资格领取生育金吗?

    生育金
    生育金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

    8月28日,上海的未婚妈妈张萌(化名)收到了一个好消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她生育保险纠纷案的再审申请。从2017年冬天起,张萌开始打一场被称为“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的官司,绵延近两年,屡屡败诉,上海市高院这一消息重新点燃了张萌的希望。

    生育保险,是一项保障公民在生育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女性生产后可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保险金,弥补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规定,生育保险申请人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而为了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申请人需提交“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张萌就是被这条规定绊住了。2016年,张萌意外怀孕,当时她刚跟男友分手,但在家人的支持下,决意生下孩子。综合判决书信息,2017年7月,张萌在上海市浦东区金杨街道办事处申请《计划生育证明》,但因未能提供配偶身份信息和婚姻证明,街道不予受理。

    2018年1月23日,张萌向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但因为没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且表示无法进一步补全,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告知张萌申请业务不能办理。

    生育金领取条件

    1、连续工作满一年;

    2、女职工结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3、女职工生育符合《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