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回应年假补偿 职场小伙伴看过来
马上就要到春节了,你今年的年假有多少呢?如果不休年假公司会有经济补偿吗?最近人社保回应了年假补偿一事,关于年假如果补休的话是可以获得经济赔偿的,不过前提是需要排除五种情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你的年假补偿符不符合条件吧!
按照国家规定,正规的单位是有七天年假的,职工人员休年假是带薪的,不过也有部分公司年假比较多达到10天以上额,但是如果员工不休年假怎么办呢?公司有没有钱补偿呢?毕竟年假是带薪的,如果员工不休岂不是很吃亏。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微信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我可以为我的年假要求经济补偿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日发布了一个解释案,并指出了五种情况下工人没有享受年假的情况。
案件
小陈于2014年加入公司。2018年,他与公司未能就劳务合同的谈判和变更达成协议,合同被取消。公司依法支付了经济赔偿。肖晨认为,尽管公司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了经济补偿,但他已经工作了10年且不到20年,并且在2018年享有10天带薪年假。薪酬是为年假支付的。
该公司认为,小陈由于自身原因不建议休年假,并且在2017年还请了2个月的病假,因此他不同意支付年假补偿金。
仲裁后,仲裁委员会认为,由于小晨2017年的病假不超过3个月,该公司仍需支付小晨的2018年年假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出,《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人不享受当年的年假,他们需要满足以下五种情况:
首先,依法享受寒暑假,放假天数多于年假。
二是请假已累积超过20天,单位未按规定扣除工资;
第三,工作满一年不到十年,请病假超过两个月的;
第四,累计工作已完成10年不到20年,病假已累积3个月以上;
第五,那些总共工作超过20年并且请病假超过4个月的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部的分析,小陈没有遇到上述任何情况,应享有年假。公司离开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