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抽烟被罚400元 对犯错学生进行罚款有效吗?
近日,网友爆料延安育英中学现全国首例“学生污染费”罚单,一学生因抽烟被处罚款400元。对此,学校回应称,该处罚确实没有相关依据,但初衷是为了教育学生不要抽烟,罚款会在家长会上如数交给家长。由此,人们不禁要问,对犯错的学生进行罚款,真的能收到“一罚就灵”的效果吗?
人生在世,任何人都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而作为未成年的中学生,开始有了自我独立意识,开始更多的思考“我想做什么”,而不是“你要我做什么”。然而,由于中学生认识水平较低,人生阅历较少,鉴别能力不强,犯错误更是在所难免。作为学校,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激励学生好学上进而制定一些奖惩措施,也在情理之中。但学校是施教之所,其根本责任是“传道授业解惑”,具体体现为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即是在不妨碍学生身心健全发展的情况下用学识和德行去引导学生。因此,对犯错误学生“以罚代教”,无疑暴露出学校在加强学生管理方面的粗暴无能,它不仅有违教育的初衷,而且是种对学生人格思想的一种“扼杀”。
记得加拿大教育学者范梅南说过,“需要利用学生的害怕来约束课堂纪律的教师只不过是课堂的指导者,而不是孩子们的教育者”。这就是说,学生毕竟还只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应该允许他们犯错误。学生在学校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学生犯错之后学校或老师不能对其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所以,无论学生犯了什么样的错误,都说明其思想认识上出现了偏差,学校或老师应该通过与学生的平等交流,认真分析学生的心理和思想,找到其犯错误的根源,对症下药,采取适当的方法,让学生的思想发生转变,从而收到改正错误的效果。
就学生吸烟问题而言,绝不是学生故意去违犯学校规定,更不是学生要故意与学校“对着干”,可能是受社会上所谓“潇洒”的影响,也可能是受一些影视作品的影响,更有可能是出于好奇。因此,老师和学校应该用事实向学生讲明吸烟的危害,介绍《中学生守则》制定的初衷,引导学生们正确认识到如何去做才能符合自己学生的身份,从而使他们逐渐改掉这一坏毛病,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对犯其他错误的学生,也是同样道理,要结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相关规定的解读,通过说服与疏导,使学生思想受到教育,心灵受到震动,情感受到感染,从而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当一名优秀的中学生。
总之,对犯了错误的学生“以罚代教”,认为“一罚就灵”,是将“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责任扭曲成了“金钱约束”的简单逻辑,所有教育机构都应该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