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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交所加强上市公司管理 87份监管函针对停牌

    重组过程中随意停复牌,长期停牌进展异常缓慢,有效信息披露寥寥……这些近期上市公司集中出现的问题,已引发监管关注。下半年以来,上交所就督促上市公司加快筹划进程、缩短停牌时间已发出监管函87份。其中,仅10月以来,有近30家公司接到监管工作函,内容均为“要求公司加强停复牌管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交所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上交所除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外,正在拟订专项业务规则,针对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予以进一步规范,相关规则在充分研究论证后,将于近期发布。

    上交所发监管函治停牌
    上交所发监管函治停牌

    上交所最新披露的信息显示,近期,包括新日恒力(600165)、宏达矿业(600532)、通策医疗(600763)、南京新百(600682)、*ST中昌等多家公司在内,均因为停复牌以及信息披露问题收到上交所监管函。据统计,从今年7月以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先后发出相关监管工作函87份,主要内容为督促上市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加快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筹划进程,缩短停牌时间。

    停牌作为一项上市公司的基本权利无可厚非,尤其在公司筹划重大事项过程中还承担着重要功能,但同时这一权利与投资者的交易权乃至整个市场秩序高度关联,需谨慎行事,接受必要的限制和监管。据记者了解,在最近的实践中,少数公司长期停牌、随意停牌、停牌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典型的包括:停牌时既不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也未明确披露停牌事由和复牌时间;停牌期间的信息披露较为含糊和笼统;公司和控股股东滥用停牌等等。

    其中,滥用停牌的典型如ST宏盛。该公司于2015年1月因筹划非公开发行停牌。此后延期复牌4次,在停牌长达6个月后宣告终止原非公开发行项目,并称仍拟继续推进新项目。但8月3日,ST宏盛股东大会否决了继续停牌的相关议案,公司股票才得以复牌交易。与之类似,去年6月,宝光股份(600379)因筹划重组事项停牌,计划发行股份购买实际控制人的电机相关资产。停牌6个月后,公司公告变更重组方案,改为拟发行股份购买独立第三方资产。此后,公司又于2015年4月突然单方面宣布终止重组。这两家公司筹划重大事项进展迟缓,导致公司股票长期停牌,影响投资者正常的交易权利,构成了滥用停牌的行为。上交所据此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了通报批评。

    除了这样的典型外,另一类公司则涉嫌滥用停牌权。例如,昆明机床自今年3月4日起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但因重组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挂钩,致使重组长期无实质进展并最终终止。再如,四创电子(600990)仅因筹划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停牌20多个交易日仍无明显进展,此后又宣布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上述两家公司都领到监管工作函,被要求明确事项,及时复牌。

    拟订规则进一步规范

    事实上,针对筹划资产重组或者非公开发行事宜的上市公司停牌行为,有明确的业务规则可循。此前,上交所已专门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等两项业务规则,分别对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的停复牌及相关信息披露作了具体要求。

    针对以上种种停牌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在执行过程中,上交所有针对性地强化了监管约束,重点要求停牌公司充分披露停牌事由和事项进展,严格控制停牌时长。另外,对于可以分阶段披露的事项,督促公司及早披露,减少不必要的停牌;对停牌后的信息披露,也加大了督促力度;对存在滥用停牌行为的,及时追责,采取了必要监管措施。

    据了解,收到监管工作函后,不少公司加快了节奏,公布了重大资产重组或定增方案,股票交易同步复牌。另外,如江泉实业(600212)、中技控股(600634)等停牌时间超过3个月、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尚没有实质性进展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公司,终止了重组事项,股票交易相应复牌。

    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近期,上交所正在拟订专项业务规则,针对实践中暴露出的上市公司停牌事由不明确、停牌期间过长、决策程序不清晰、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予以进一步规范。据了解,相关规则在充分研究论证后,将于近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