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就医结算怎么报销?
在2016年12月底召开的全国人社工作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2016年,我国已有30个省份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持卡结算。那有哪些人可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呢?很多人不知道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怎么报销,那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哪些人可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在部分地区,省与省对接已实现跨省异地结算。走在最前列的海南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扩至28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1个统筹区,覆盖范围领跑全国。新疆与陕西、海南、四川、重庆、吉林、浙江、广东、云南实现异地结算。
从人社部获悉,目前该部已启动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人社部系统的对接。系统“部省对接”将以地市为单位入网,“成熟一个、接入一个”。这也标志着该部公开明确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实质性启动。那哪些人可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呢?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可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即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可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即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可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4、异地转诊人员。就是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可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就医结算怎么报销?
1、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
2、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
3、参保地经办机构将结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以上就是哪些人可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以及异地就医结算怎么报销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