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失业金领取金额是多少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等都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那么,2018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失业金领取金额是多少呢?
失业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2018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首先,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其次,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三个条件是,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能领取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各地政府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确定。一般而言,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都依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来领取失业保险金。
例如:广东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从2015年7月1日前,我省三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600元、1450元和1300元。据此,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280元/月、1160元/月、104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