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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离婚甩下400万债 如今夫妻债务该如何判定

    在以往夫妻在结婚后,不但收入会被视为共同财产,连同债务也是需要双方承担的,但新婚姻法出台后,大大的改变了这一状况。近日男子离婚甩下400万债,被法院判决无效,下文就来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离婚甩下400万债

    16年前,当事人方明作为上门女婿与林惠结婚,家庭生活来源几乎都是来自女方,这也造成了双方很大的隔阂。婚姻期间方明在瓶窑开了一家装饰材料公司,但是一直都没赚到什么钱,却在外面惹下了一大波债务。

    涨幅离婚甩下400万债
    涨幅离婚甩下400万债

    2017年8月25日,男方离婚离婚甩下400万债,最后女方向法院提起了申诉。

    婚姻债务该如何判定

    第一,不能仅凭一张借条就认定债务存在。现在没有其他付款凭证,比如银行转账流水等。而且这些总金额高达数百万元的出借款项,原告们都说是现金交付,那么分别是什么时间,在哪里交付,交易细节是怎么样的,为什么有的连利息都不算。

    第二,哪怕债务真实存在,那么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首先,从“共同”意思表示上来说,借条上没有林惠的签名,并且林惠和方明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各自财务独立,林惠说她根本不知道有借款;其次,400多万元借款金额远远超出日常生活所需,而林惠说所有家庭开支都是她和她父母在承担;第三点,方明嗜赌,借款有很大可能用于赌博而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第四点,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从举证责任分配角度看,在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林惠这边将她名下的四张信用卡,还有其母亲名下所有银行卡的2017年流水统统作为证据递交法庭,以证明去年一年,家庭的收支均没有方明的“身影”。

    法院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

    法庭的审查和调查工作非常详尽,法官走访了方明的老家和社区。有村委会干部说,方明嗜赌,早年就有讨债的人闹到村里来,事情闹得很大。有社区工作人员说,方明两夫妻去年1月就分开了,8月办的离婚手续。

    离婚甩下400万债后,法院认为,这些债务由借条为据,而方明没有出庭,放弃自己的质证权力,所以双方之间形成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在本案中,上述借款事实虽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方明向十几人借款200多万元,数额巨大,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范围。

    而且,原告(即债主)方面没能提供证据,证明方明将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所需,也未能证明林惠对这些借款知情和认可。借款也没有方和林的共同签字,事后林惠也没有追认的意思。而且结合法院的调查,方明嗜赌。所以,法院认为这些案件所涉的借款都是方明的个人债务,由方明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