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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50万到手7000? 快来认清这些套路贷的招数

    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却打着诈骗的主意。近日,罗湖警方打掉数个“套路贷”团伙,该类团伙往往以民间借贷的名义,假借出少量资金,哄骗受害人制作假流水等不利于自己的证据,没过多久就会以违约为借口强行占有受害人抵押房产,目前已有多人被骗。

    小心防范套路贷
    小心防范套路贷

    2017年9月,在深圳做生意的龙小姐到桂园派出所报案称,其被民间小额贷款公司诈骗,称其在一家名为“深圳市阿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借贷50万元,结果最终拿到手的只有7000余元,却欠下50万借款,还被对方以“违约”为借口向法院申请查封抵押的价值600万元房产。

    案例1

    看似是一起民事经济纠纷,然而细心的民警发现,近期有数名市民前来报案,案情也惊人地相似!都是先借贷,拿到远少于预期的钱,却欠下高额贷款,要被查封房产,且证据均不利于借款人。随后警方以“诈骗案”立案侦查,最终揪出一个以犯罪嫌疑人高某为主的“套路贷”团伙,其套路之深,令人咋舌。

    按照受害者龙小姐的叙述:2017年,龙小姐生意资金不顺要借钱周转,通过朋友认识了自称为“民间借贷”的高某,欲借贷50万元,对方要求龙小姐以房产做抵押,在带着龙小姐做完公证后,与其签订了号称“行业潜在规则”的空白合同,随后转款50万元给龙小姐。

    然而高某在转完后立刻以“帮公司做流水”为理由要求龙小姐转回30万给自己,随后,又有自称为“业务员”的同伙以“保证金、利息、手续费”等为由带着龙小姐套现19余万元给自己,至此,原本借贷50万元的龙小姐到手仅仅7000余元。此时龙小姐感觉不对,要求高某返还19万元现金,被其以“不知道什么情况”为由拒绝。

    没过几天,龙小姐收到高某电话,称龙小姐“隐瞒债务”,要求立刻终止合约,返还50万本金和利息,否则将通过法院强行查封抵押房产。龙小姐这才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作为骗子,为何还如何高调、猖狂地“恶人先告状”?龙小姐告诉记者,这是因为团伙“中介”提前告诉了自己:“不要告诉放款人你有债务,否则将影响借贷!”此外,空白合同、制造假银行流水等均是对龙小姐不利的证据,事实上,这些证据均是该团伙刻意诱导龙小姐办理的。

    案例2

    事实上,龙小姐遇到的尚属于“初级套路”,同样是2017年下半年,同样是“假流水”、“空白合同”、“房产抵押”……同样做生意的郑先生因借贷5万元欠下340万元的高额欠款,其被骗套路是“转单平账”。

    今年4月12日凌晨,罗湖警方打掉一“套路贷”团伙,正是诈骗郑先生的犯罪团伙。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间,郑先生向该团伙借贷5万元(实际到手2万余元),起初口头约定2-3分的月息,后被该团伙要求7-8分。

    1个月后,郑先生无力偿还贷款,放贷人A随后介绍“另一放贷人B”给郑先生,建议“借B的钱还A的贷”,在此后的一年期间,郑某先后如此“转单平账”11次,债务总本金加利息高达340万元,实际到手却仅36万元。随后放贷人将郑某起诉至法院申请查封房产。今年1月31日,郑先生向警方报警。警方于4月12日将该诈骗团伙11名嫌疑人全部抓获。经调查,放贷人A、B等人均由该团伙操控。

    “‘套路贷’与民间借贷不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罗湖公安分局法制科民警魏淑兵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套路贷”往往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套路贷”涉及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

    警方总结了这类“套路贷”案件的一般规律,罗湖刑警大队中队长宋再程:

    第一,他事先会对贷款人进行一个了解,就你贷款人名下有没有资产,没有资产他不会贷给你;

    第二,一般采用空白合同、虚假流水等等方式;

    第三,一般来说他会随便认定你违约;

    第四,去法院诉讼来实现他的利益,而且确实存在个别律师或者是相关法律的从业人员为他们出谋划策的这么一个情况。

    面对这类“套路贷”,市民如果缺乏金融和法律知识,非常容易上当,而一旦案发,证据往往对自己不利。警方提醒市民,请尽量从正规合法的平台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