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买房子要交“号头费”? 购房者被忽悠近20万
今年年初,合肥天水路上某楼盘新房交付,一些业主发现,当年为了能够买到房子,曾向置业顾问凌某交了“号头费”,这可能是一笔冤枉钱。5月24日,记者从合肥新站经侦警方获悉,近日警方将凌某抓获,查实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号头费”,而这也是警方侦破的合肥首例房企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案。
天水路上某楼盘2015年开始对外销售,至2016年上半年整个楼盘销售都比较旺盛,房源也比较紧张。当时一名柯姓购房者经介绍找到了该楼盘的置业顾问凌某,凌某表示可以帮忙找关系活动,但要交“号头费”。“他说给个一两万就能让我买到房子,还承诺买不到就退钱。”柯某称,自己为了买到房子就给了凌某2万元,“他说这是私下的,所以要的是现金,而且是偷偷给的。”交了这笔钱后,柯某也如愿买到了房子。
今年年初,该楼盘交付时,开发商在与柯某交谈时无意中获悉此事,并得知除了他还有多名业主曾向凌某交了1万至3万不等的所谓“号头费”,对此开发商十分吃惊,因为销售时并无“号头费”,这些钱都是凌某私自所收。
向9名购房者收取近20万
凌某2016年10月已辞职,今年5月开发商向合肥新站经侦警方报案,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联系了多名与凌某有过交易的购房者,核实了凌某的所为。5月23日,警方在烈山路上某售楼部将凌某抓获。
由于此前凌某与购房者交易时基本上采取暗地里现金交易的形式,因此落网伊始,凌某始终不承认自己曾向购房者收过钱。然而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已收集了大量相关证据,加上民警对凌某反复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凌某的心理防线最终被攻破,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查,凌某在担任上述楼盘置业顾问期间,先后向9名购房者收取了近20万元,其行为涉嫌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也是合肥侦破的首例房企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案。
知道开盘信息就会买到
凌某2013年大学毕业,2015年至2016年在上述房企担任了一年置业顾问,向他交钱的9名购房者均购买到了房子,而一些未交钱的购房者也确实没有买到房子,那么他真的是有“关系”才能帮人买房的吗?
根据警方审讯,原来该楼盘销售时,因房源紧张,很多人就找到凌某让他帮忙,他也就瞅准机会开始收钱。而事实上凌某知道,该楼盘销售中不进行摇号,购房者只要来登记信息,开盘时过来即可买到房子。
凌某利用担任置业顾问的便利,开盘前就会通知那些向自己交钱的购房者,而不通知那些没有交钱的购房者,这样未交钱者都不知道开盘了自然买不到,“很多购房者只是跟凌某一个置业顾问联系,如果多联系几个置业顾问,他这招就不灵了。”民警表示,所以事实上只要获悉了开盘时间,给不给凌某交钱都可以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