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对个人影响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在特定情况下,当债务人无力偿债务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而在申请破产后,可以视为已经不具有还债能力,那么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申请破产对个人影响有哪些?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如今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申请破产对个人的影响
1、目前在中国没有申请个人破产的规定,只有企业破产的相关规定。
2、如果企业破产,欠的债务也不是就全部不用还了,要将企业的所有财产清理登记,然后分配给债权人、偿还税款等。
3、公司破产对股东最大的影响在于:股东应当立即缴纳认缴而未缴(包括未到缴付期限)的全部出资。根据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即股东对公司的出资可以采取先行认缴、分期出资的方式,具体的出资期限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