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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房养老保险将全国推广 以房养老保险适合哪些人?

    养老在中国一直都是个热门话题,如今养儿防老已经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市面上出现了许多关于养老的保险。近日,以房养老保险将全国推广引发关注,那么以房养老保险靠不靠谱呢?以房养老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养老模式?

    以房养老保险
    以房养老保险

    提到以房养老保险,想必还有很多人对它并不了解,“以房养老”,全称叫“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又叫作“倒按揭”。简而言之,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然后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期间老人仍然可以住在这里,仍然拥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直至身故。而在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剩余金额返还给老人指定的继承人。

    意在补充中国传统养老方式的金融创新型产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以房养老保险”),将从目前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以房养老保险”是舶来品,在国内试点始于四年前。自2014年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60岁以上老人,可选择“以房养老”,试点期两年。2016年7月,监管部门又将试点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部分地级市。

    据业内人士介绍,首批“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的成效不尽如人意。目前仅幸福人寿等个别保险公司推出相关产品,潜在客户的投保热情也低于预期。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效果之所以不太理想,有多方面的原因。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因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设计复杂、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属于微利经营,无法调动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导致供给能力和意愿不足。

    更大的阻力来自于老年人的传统观念和消费习惯。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养儿防老”的思想观念依然深入人心。

    此外,“以房养老保险”相关的法律制度存在缺失,对于投保群体以及保险机构的法律保障不足,这样就增加了“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运行中的法律风险。尽管首批试点成效不甚理想,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以房养老保险”的重大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

    业内人士预计,在“以房养老保险”向全国推广的背景下,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以及市场不断培育,“以房养老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将会显现,供给主体也将不断扩容。

    具体来看,三个因素会支撑“以房养老保险”市场的兴起。一是人口结构变迁,家庭代际关系变化,空巢与失独老人增加;二是养老保障水平有限,多样化养老方式亟待拓展;三是自有房比重较大,住房资产价值上升。

    为了激发这一市场需求,业内人士建议,给予“以房养老保险”业务一定的政策支持。同时,建议完善法律法规,为创新业务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他们还建议,在向全国推广的过程中,可以考虑逐步扩大抵押房产的范围,将其他类型的不动产,如商业类的房产、共有产权住房、农村宅基地房产、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等列入抵押范围,以便解决更多老年人的收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