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草案二审 5000元起征点能否再提高?(2)
专项扣除:增加赡养老人支出抵扣
虽然起征点没有调整,二审稿中的一个新变化是,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
此前,草案一审稿第五条对专项附加扣除作了规定,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
而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许多人提出应当增加赡养老人支出的扣除。在审议中,部分委员和有关方面也提出,考虑到中国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快,工薪阶层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负担较重等实际情况,建议对于赡养老人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
全国老龄办数据显示,到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1亿,占总人口比重17.3%。预计到2050年前后,这一比例将达34.9%。冯俏彬指出,考虑到老龄化社会的影响,这一新增扣除体现了个税立法的前瞻性。
“赡养老人只是家庭赡养的一个方面。我们提意见的时候还提出了增加子女抚养支出扣除,目前予以扣除的只有子女教育,还没有完全涵盖家庭支出。”马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赡养问题涉及到户政管理部门,需要多部门的信息共享。这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还有很多细节待考虑。”
就目前而言,由于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有专家表示,若申报程序复杂,纳税人申报成本过高,可能使这一措施流于形式。以被列入专项抵扣的“住房贷款利息”为例,冯俏彬曾指出,目前关于房贷利息抵扣的探索仅建立起了一个框架,但配套尚不成熟,在届时的细则中,要分清刚需房与投资性住房的区别。
而在赡养老人支出抵扣方面,冯俏彬也表示:“怎么样算是赡养,如何界定谁来赡养,从谁处支出,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据了解,相关部门表示正抓紧完善细化政策,初步考虑在标准制定上要适当考虑地区差异因素,但公平起见,将主要采取限额或定额扣除办法,而非据实扣除,并在政策设计上尽量考虑今后个体报税的便利化,尽量减少单一收入来源的纳税人自主申报。“原则是尽量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在设计流程时,能通过信息系统查验的,尽量不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