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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班7年上错公司 女子讨要社保补贴现惊奇一幕

    武汉汉口的陈女士,在一家影楼上班已经有7年,近日陈女士在向公司讨要社保补贴的时候,遭到了公司拒绝。最让陈女士震惊的是,在法院上陈女士竟被告知自己上班7年上错公司,这是怎么回事?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上班7年上错公司引关注

    42岁的陈女士是一个单亲母亲,11年前离婚后,就独自带着儿子生活,每月3000元的工资除了要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外,还要负担儿子的生活、上学、培优等费用。随着儿子渐渐长大,陈女士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每个月800元的社保费让她已经无法承受了。

    单亲妈妈上班7年竟上错公司?
    单亲妈妈上班7年竟上错公司?

    2017年3月,陈女士向工作了七年的影楼A公司提出,希望A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然而得到的答复却是“工资中已经含有500元的社保补贴”。

    当年5月,陈女士书面辞职之后,向武汉市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曹红玲律师受指派免费承办此案。

    曹律师找到陈女士,希望她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陈女士表示,自己手上并没有劳动合同,因为每次在合同上签名之后,影楼都会把合同收走,自己只有离职申请表和发工资的银行明细。但离职申请表上没有公司公章、工资转账银行明细上也没有显示公司名称,也就是说陈女士并没有能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陈女士找到银行,重新打印出带有工资支付单位名称的明细单。曹律师代理陈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主张社会保险损失赔偿、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当陈女士觉得胜券在握时,庭审中却出现了意外。影楼A公司出示了一份陈女士亲笔签名,且盖有影楼B公司公章的劳动合同。

    难道自己上班7年上错公司?陈女士也疑惑不解,每次签合同时只在签名处签名,根本就没有留意过公司名称,而且影楼A公司的大门上也确实挂着影楼B公司的牌子,难道自己真的告错了?

    竟是遇到阴阳合同

    曹律师告诉记者,假如陈女士真的是与影楼B公司有劳动关系,那么不仅所有的法律程序得重来一遍,而且还可能被认定为旷工,甚至社保补贴、经济补偿金的诉求也无法得到支持。

    曹律师让陈女士不要慌张,她以银行转账工资明细为证,证明陈某的工资由影楼A公司发放。同时,曹律师仔细核对营业执照,发现两个影楼公司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完全相同,并且经核查证实,两个公司分别由一对同胞兄弟所开,虽然是两个公司,但却共用一套人事和财务人员。

    最终,经过调解,影楼A公司支付了她社保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等共计5.6万元。汉口一位单亲妈妈陈女士,在一家影楼上班7年,当她通过法院向影楼索要社保补贴时,才发现自己没有到合同中的影楼上班,而是到同一院内的另一家影楼上班。昨日,来自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消息说,陈女士并未上错班,而是影楼“玩巧”,公益律师最终为她讨回了公道。

    遇到阴阳合同该怎么办?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如果劳动者手中只有一份合同,无论是“阴”是“阳”,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则只能以该份劳动合同为准了。要判断阴阳劳动合同到底哪份为准,从劳动者角度来说,当然是紧紧抓住有利于自己的劳动合同,但法律是以事实为基准的,究竟以哪份劳动合同为准,还要看实际履行。

    最后,发现自己签定的劳动合同存在猫腻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咨询相关专业法律人士,例如一些法律援助中心,了解自身的情况和需要,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