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融资进入艰难 银行如何摆脱对担保抵押的依赖
近日,在国新办召开的银行业和保险业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等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尽职免责机制,帮助银行机构及其员工敢贷愿贷,支持民营企业;鼓励、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加强风险识别判断和提高风险管控水平的基础上,不断降低对抵押担保的依赖;更多地依托企业良好的信用记录、市场竞争能力、财务状况等,发放更多的无担保、无抵押贷款。
应该说,银保监会副主席的提法并不新鲜,但却饱含温情,因为当前民企融资确实进入了一个相当艰难的时期,重提银行机构降低对抵押担保贷款的依赖度,无疑给民企吹来一丝“春风”。银行信贷依赖担保抵押的原因大致有两方面,一是民企及小微企业自身经营风险较大,不良贷款率较高;二是银行自身考核机制过于严苛,部分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实施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使得很多基层信贷人员不敢、不愿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那么,该如何降低银行对担保抵押物依赖度?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应引导基层行处信贷人员转变观念和思路,消除对抵押物的崇拜,不断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和信贷服务产品。同时,对基层银行加大对民企信贷信用状况和信贷风险能力的科技评估体系和评估能力,做到简单易操作,提高基层行处对民企非担保抵押贷款风险的把控能力。例如,利用税务、工商、用电量等数据,进一步打通信息数据“孤岛”,让银行能准确判断民企风险,从根本上消除对担保抵押物的迷恋。
其次,完善对非担保抵押贷款的损失补偿机制,不能让银行单独承担信贷损失的风险。一方面,中央政府设立的国家担保基金和贷款风险损失准备金,以及各级政府成立的担保基金或坏账损失准备金须真正地发挥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损失予以弥补或核销,全面消除银行对非担保抵押贷款的担忧,为银行消除对担保抵押物的依赖营造宽松的环境。
最后,应加强民企对自身经营行为的约束。除提高诚信意识外,企业还应主动提高经营信息的透明度,建立正规完善的财务报表体系,为银行机构提高非担保抵押贷款比重提供准确的放贷依据。要实现这一点,除银行进行适当引导外,还得政府机构发挥作用。例如,可考虑在政府机构设立专门的民营及小微企业经营情况监管机构,将民企信息发布、财务报表及其经营负债情况、信用状况等全方位纳入监管范围,将民企推上规范化运行轨道,为银行机构大胆发放非担保抵押贷款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为降低银行对担保抵押物的依赖提供可靠支撑。
当然,降低银行对担保抵押物的依赖,必须在在信贷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为此,应划定尽职免责的边界,避免尽职免责异变成一个“大篮子”,什么情形都往里面装。应明确尽职免责的相关情形,并加强对基层行处信贷人员的职业操守教育,防范相关人员借尽职负责发放人情贷款、关系贷款,甚至利用这道“护身符”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