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抗癌药入医保 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同步扩大
最近关于医保又有新动态了,据消息称,从11月30日起又有17种抗癌药入医保,那么这17种抗癌药分别是哪些呢?抗癌药入医保对广大患癌者来说意味着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详情。
说起癌症,真是一个很可怕的疾病,癌症想要完全治愈是比较困难的,而且治疗癌症的药物也非常昂贵,少则上千,多则上万,对于患者来说,长期服用抗癌药物是负担不起的,因此,抗癌药物纳入医保对患者来说是一个巨大福利。
昨日,省人社厅、省卫计委联合发布通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11月30日起,17种抗癌药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且,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病种范围同步扩大。
通知明确规定,将国家谈判的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药品范围。各地要将国家谈判药品列为医保基金报销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支付标准及限定支付范围等相关规定。
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地区乙类药品首付比例。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更新完善药品数据库,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做好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对接工作,确保费用支付;对纳入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特定药品,要做好限额标准确定和调整,确保待遇衔接。
同时,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纳入乙类药品报销范围的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首付比例统一确定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