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仙赔偿300万违约金 违约跳槽会有什么后果
作为游戏主播,有技术有颜值可以靠直播赚的盘满钵满,当然单单技术好也会可以赚到很多钱,如果主播想换一个环境工作去跳槽了,大家觉得他会成功吗?事实上,张大仙赔偿300万违约金事件告诉大家,主播很难跳槽成功。
张大仙赔偿300万违约金事件是什么?
张大仙因直播“王者荣耀”而被大家所熟知,凭借游戏人物“露娜”成了这款游戏中的大神。随着游戏风靡大江南北,张大仙也成了一名人气高达上百万的大主播,不过最近腾讯方面却突然宣布:张大仙从此禁播,并赔偿腾讯方面300万违约金!并且还附带了一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原因是张大仙在与企鹅电竞的合约期内竟然跳槽斗鱼,因此被控诉。
像张大仙这样的主播也是非常多的,就有许多主播曝出过财务纠纷,他们本身进入到直播圈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自己,因此对于一些法律意识较为薄弱,而跳槽这样的事情也比较常见。但是他们面临的不仅仅只是赔偿,还要进行禁播处理,这更加是断了他们的财路。
对于电竞公布的终审结果,也有不少的玩家表示张大仙这次是真的凉了。当然了,这也是提醒了其他主播要遵守契约精神,不要视合同为儿戏。
通过此事件我们应该明白什么道理?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如果在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承担违约责任的两种情况下,你提出辞职,是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
需要强调的是,劳动者在以辞职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在试用期内则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