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个税计算器 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公布(2)
可能看到这里大家还是有点迷茫,那么我们用几个小例子来帮大家详细讲解一下个人所得税改革后,预缴预扣的税款该如何计算。
案例解析
【案例一】小吕是公司的销售经理,2019年1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为16000元,缴纳三险一金等1600元。家中老人的年龄超过了60岁,并考取了在职研究生,且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了首套住房。则小吕的1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小吕可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2000(赡养老人专项扣除)+400(继续教育专项扣除)+1000(住房贷款利息扣除)=3400(元);
1月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5000-1600-3400=6000(元);对应税率为3%;
2月预缴预扣1月应纳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6000×3%=180(元)。
【案例二】2019年2月,小吕取得工资薪金收入为18000元,缴纳三险一金等1600元,可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3400元。则小吕的2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累计收入=16000+18000=34000(元);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2=10000(元);
累计专项扣除=1600+1600=3200(元);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3400+3400=6800(元);
2月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4000-10000-3200-6800=14000(元);
3月预缴预扣2月应纳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14000×3%-180=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