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增加产假60天 2019年产假一共有多少天?
每个女性职工在生产的时候都能享受带薪产假,这是女性独有的一个福利,近日,有消息称山东增加产假60天,这究竟是不是真的?现如今我国的产假有多少天呢?是不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
女性生产完必须要坐月子才能恢复身体,因此对于职场女性来说,就必须要休产假,我国对于产假也有明确规定。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届时女职工将享有“痛经假”等一大波福利。
《办法》细化了女职工特殊时期劳动保护措施。在产假方面,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适度保护、制度创新的原则。”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侯复东说,在国家规定的孕期、生育期、哺乳期保护基础上,创设性增加了经期、待孕期、围绝经期的保护措施。这些规定填补了制度空白,同时增强了可操作性。
《办法》要求,对经期女职工给予保护,不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长久站立、行走劳动的,适当安排其工间休息;经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痛经或者月经过多,申请休息的,按照国家有关病假的规定执行。待孕女职工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给予保护。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为围绝经期综合征不能适应原安排的劳动,申请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能够适应的其他劳动。
目前我国产假一共有多少天?
据了解,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
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增加最多,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其次是广西,延长了50天。9地规定中产假延长时间最少的也有30天,如,广东、湖北、天津、浙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