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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顿炒房投机行为 投机炒房行为有哪些

    虽说投机炒房被严打,但是还会听说某某买房一年卖掉赚了50万,某某投资了几套公寓挣了不少钱,感情是有了明令禁止还是有人在炒房。但是前去一问,人家又说自己买卖房子是合法的不存在炒房投机行为。

    投机炒房
    投机炒房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一方面说要整顿炒房投机行为,另一方面又有合理买卖房子的说法,这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别着急,小编整理了以下几种投机炒房行为,大家在买卖房子的过程中只要不涉及以下几种行为就可以了。

    1.雇人制造抢房假象

    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炒作“学区房”“不限购”“不限贷”“商住房”等概念,违规宣传商办类项目居住属性等行为;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通过替购房者代为注册公司,提供股权转让和法人变更等相关服务的方式变相逃避调控政策。

    2.捆绑服务乱收费

    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商改住”“隔断房”“大棚房”等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经纪机构未签订商品房销售委托代理合同且未办理销售机构和人员备案,分销新建商品房。

    3.捆绑车位变相加价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违规改建、违规销售商办、产业类等项目。

    总而言之,大家在房子交易的过程中只要不涉及以上行为就是合理的房子买卖行为,而房子还是最保值的投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