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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2019医保抗癌药最新消息

自2018年10月份以来,国家医保局宣布抗癌药纳入医保后,广大人民群众已经能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福利。而在近日,国家医保局再次宣布,新一轮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正在进行,未来将有更多的抗癌药纳入医保,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2019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国家医保局3月13日公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新版常规准入医保药品目录将于6月公布,9月完成所有目录药品调整工作。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药品目录调整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3个方面,具体包括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两项内容。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

调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式,在满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价格(费用)与药品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的,可以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

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评审、发布常规准入目录、谈判、发布谈判准入目录5个阶段。6月印发新版药品目录,公布拟谈判药品名单。谈判达成一致的药品纳入药品目录范围,并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及管理政策。8月,国家医保局发文将谈判成功的药品纳入药品目录,同步明确管理和落实要求。

部分抗癌药降价超70%

1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以下简称4+7城市)。

本月,“4+7”带量采购试点进入落地阶段。伴随国家和地方层面密集推出举措促药品降价,国内外医药企业也开始为争取市场份额,加入调价行列,部分药企产品降价幅度甚至超过七成。

官方密集出招促药品降价

3月5日,国家医保局对外公布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对“4+7”带量采购试点未中选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进行调整。

依照《意见》,非中选药品2018年底价格为中选价格2倍以上的,2019年按原价格下调不低于30%为支付标准,并在2020年或2021年调整到以中选药品价格为支付标准。

而新版的医保药品目录将于6月印发,总的来说,无论是医保药品目录的继续调整,还是抗癌药的降价,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所来的实惠都是实实在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