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浙勇遭证监会警示 原因是信息披露不准确
近日,众泰汽车董事长金浙勇遭证监会警示,那么被警示的原因是什么呢?据说是众泰汽车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此举在证券市场是被命令禁止的,所以,作为众泰汽车董事长,金浙勇受到了警示,并且计入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7月28日,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发布公告,声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浙江省监管局发布的《关于信息》。以下简称“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众泰汽车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发出警告信的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该《决定》表明,众泰汽车在编制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由于会计差错,导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信息披露不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众泰汽车董事长兼总裁金浙勇、董事会秘书杨海峰、财务总监张志、时任财务总监方茂军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负有主要责任。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已决定采取监督管理措施,向有关人员发出警告信,并将其纳入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