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可享“四免六减”相关税收优惠是怎样的
在税收方面,军人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呢?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可享“四免六减”,相关的政策具体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在“八一”建军节之际,甘肃省税务局就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可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进行解读。在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中,和退役军人相关的归纳起来有“四免”“六减”。
四免:军人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税;伤残军人的救济金、抚恤金免税;对个人从西藏自治区内取得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浮动工资,增发的工龄工资,离退休人员的安家费和建房补贴费免征个税;如果退役后考取了西藏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的西藏特殊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同时,退役军人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医疗保险、住房贷款、租房、养老等“六减”优惠政策。
六减免:在就业创业方面,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以个体工商户为主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之日起,3年(36个月)内。每户每年限额12000元,依次从当年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干部可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有关规定享受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