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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发激烈争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8月30日结束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在汇总了部分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意见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日前已经形成了一份修改反馈意见,并递交给了监管层。其中,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并引发热议的诸如支付限额过低、账户开立门槛提高等“槽点”,都出现在这份修改意见中,其中,老百姓关注的日限额5000元,此次建议提高到了10000元。

    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在反馈意见中,有建议称将日累计交易额度由5000元调整至10000元。综合类和消费类账户余额付款交易金额也分别从20万元和1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和20万元。

    在征求意见稿中,用户注册一个支付账户,难度比现在要大得多——要开设消费类支付账户,至少要准备3类以上资料证明“我是我”;如果是开设带有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5类证明。反馈意见则提出,允许支付机构将保单信息、证券公司数据库或系统也纳入验证渠道。

    同时,在通过交叉验证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真实意愿的前提下,适当减少外部验证渠道数量,将开立综合账户证明“我是我”的方式由征求意见稿中的5类减少到3类,开立消费支付账户则由3类减少到2类。

    此前广被吐槽的“免费跨行转账终结”的规定——“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这一内容,并未出现在“建议”中。换句话说,用户可能真的要告别支付账户免费跨行转账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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