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地下钱庄洗钱 境内外“对敲”资金(6)
境内外“对敲”资金
办案民警介绍,在李德强案中,如果是大额换汇,地下钱庄多采用“对敲”方式。
这种“对敲”手法,是目前地下钱庄转移资金的主要方式。比如,客户需将资金汇至境外时,则将人民币汇入地下钱庄指定账户后,在境外收取地下钱庄按约定汇率兑付的等值外币;如需将资金汇入境内,反向操作即可。
“此过程中,资金并未实际发生跨境流转,而是通过分别在境内外收付人民币和外币、分别记账的手法,变相实现资金跨境流入流出。这种方法更为隐蔽。”公安部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说。
已被判刑的中国前首富黄光裕,曾为偿还巨额境外赌债,通过地下钱庄向境外兑购外币,这一行为让其付出非法经营罪刑罚的代价。
黄光裕常在澳门赌场赌博,这些赌场只收港币。境内赌客若想偿还赌资,必须用人民币购汇,而一旦涉及大额赌资,通过正常渠道购汇十分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