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政策:发生事故平台将先赔付
网约车新政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3份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在广州交通信息网上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0月8日至11月6日,为期30日。下面就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网约车新政策:
网约车新政策:新政要求,平台须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企业注册地在广州,且首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暂行办法》提交材料,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企业注册地不在广州的,应当提交企业注册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线下服务能力材料。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申请后,向平台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中明确“本市经营”、“经营期限为8年”。
发生事故平台将先赔付
新政规定,除遵守交通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外,平台还须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人车合法运营和运营安全,保证车辆已购买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并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平台应先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