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出事原因分析 e租宝目前资金追回了多少
2015年12月3日,知名平台e租宝被经侦突查,40余人被警方带回调查,疑涉嫌非吸自融等问题。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e租宝会被警方调查?受害人的资金怎么办?这些问题成了最大的关注点。也因此,有人对e租宝出事原因分析。
官方通报e租宝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e租宝涉及投资者约90万,累计充值581.75亿元,累计投资745.11亿元。
e租宝案件后漫长的审查最长可达15个月,这也意味着,e租宝一案最晚会今年11月中旬结案。而投资者苦等的资金返还工作也将在结案后开展。截止目前,由于涉及人数众多达90余万人、涉案金额580余亿元,并且未兑付金额也近370亿元,资金返还工作也得稍有时日。
e租宝事件回顾:
据悉,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根据“e租宝”案件中已经查明的种种犯罪事实,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这些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介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4个构成要件:第一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假借合法的经营形式来吸存;第二是以媒介、短信、推荐会等形式公开吸存;第三是通过私募、股权等其他的手段来承诺还本付息或者回报;第四是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人吸存。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平台公开向全国吸存,还对外承诺还本付息,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于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如果还存在挥霍性投资或者消耗性支出导致财产不能偿还的情形,就构成了集资诈骗罪。”他认为,“e租宝”案的犯罪嫌疑人投资高档车辆和住宅、向员工支付高工资等挥霍行为,体现了他们主观上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的目的,这是导致吸收来的资金不能偿还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他们涉嫌集资诈骗罪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