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买房差别化信贷 万能假离婚买房如今是万万不能
用“假离婚”的手段,夫妻中的一方“净身出户”,变身可享受最优惠购房政策的首套购房者,是不少人为了购房而想出的昏招和险招。近日,深圳史上最强楼市新政将打击离婚买房差别化信贷,多部门联合整治,假离婚买房已行不通。
婚姻本该是一份神圣庄重的承诺,但是,为了买房假离婚或者为了贷款假结婚的行为近两年确是层出不穷!这种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在婚姻关系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如今已有相关政策进行调控禁止。
7月31日,刚刚办理过户,准备离婚腾出购房名额的晓雅,遭遇深圳楼市突如其来的调控“补丁”。
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规土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调控新政”)显示,针对企业购房、离婚炒房、利用商务公寓炒房等投机乱象,深圳市将执行企业限购、商务公寓和个人限售、离婚买房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措施。
在此之前,调控升级已初现端倪。7月26日,一份《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在网络流传,文中详细列举了上述措施背后的相关楼市数据。
资深投资客王阳在看到《请示》后,开始筹划抛售手头的5套小户型,并为此做出较大的让步——5套房子的定价相比市场价格下降10%,并许诺给促成交易的中介2个点佣金,额外再提供奖金。截至调控新政正式出炉,短短5天内,他的5套房子悉数售出。
离婚买房信贷实施差别化
“我现在需要静一静。”7月31日傍晚18:59分,晓雅在微信对话框上敲下这样一句话。
此前一周,她和老公准备了各种资料,申请将夫妻二人共同拥有的两套房子全部过户到她一个人名下。7月31日当天,晓雅过户成功,拿到了新的房产证,正与老公商量着尽快办理离婚手续以腾出购房名额。
7月31日18:30分左右,深圳市发布调控新政,规定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这是深圳首次针对离婚买房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时隔一天,8月1日,一份配套实施细则《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又对上述信贷政策进行“填漏”。
依据配套细则,对于离婚2年内、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购房者,若想执行首付不低于50%的比例,还必须满足无房贷记录的要求。其他情况下,贷款首付款比例依然不低于70%。这意味着,通过“假离婚”获取首套资格或降低首付的投机购房“口子”全面收紧。
晓雅和老公距离成为离婚买房大军的一员,只差“临门一脚”。他们买房的首要目的是为刚满3岁的儿子选择一个好学区。按照2016年10月出台的“深八条”要求,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已经没有购房名额的他们最终选定过户、离婚这条“捷径”,一旦成功,无房离异一方购房首付款比例只需5成。
晓雅自春节后开始看房,兜兜转转四个多月,她看中深圳福田区一个新盘,学区范围内拥有一所省一级公办小学。32平方米的小户型总价预计380万元,认筹金早在一个月前缴纳,5成首付也筹措到位,只要离完婚,就能安心等待开盘成交。调控新政的出炉,让晓雅措手不及——“首付要从5成提高到7成,相当于成本一下子增加了近80万元,我只能放弃了。”
晓雅并非是唯一一个希望通过离婚逃避差别化信贷政策的购房者。
7月26日《请示》文件中的数据显示,2017年,深圳离婚2年内购买新房的占离婚购房人数的81.9%,占全市新房总成交量的10.8%。离婚2年内购买二手住宅的占离婚购房人数的85.8%,占全市二手住宅总成交量的4.2%。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表示,今年以来,深圳离婚人数增长较快,存在通过离婚规避“深八条”限购、限贷政策投机炒房问题。在王锋看来,这一条款的出台,进一步补上政策漏洞,也有利于避免“一刀切”对刚需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