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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国企工资如何调 各省出台国企工资改革标准

    能得到国企的一份工作一直被说成“铁饭碗”,在我们的眼中,铁饭碗就代表着高工资高待遇,拥有了它不愁吃不愁穿等等。这是被神奇化般色彩围绕的职业,但是现在变得不一样了,各省出台国企工资标准,现在让我们了解2019年国企工资如何调。

    国企工资
    国企工资

    近日,北京市出台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国企工资总额增长与市场化效益指标挂钩联动,并明确了国企经济效益增加或降低时工资总额调整方案。自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至少有18省市出台地方版改革意见。

    因为《意见》出台,国企工资“能增不能减”的惯例将被打破。从工资总额确定办法、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分类确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三个方面对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提出明确要求。

    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方面,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按照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确定工资总额,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同时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也有了明确要求: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加强全员绩效考核,使职工工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切实做到能增能减。

    其次,《意见》适用于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或机构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参照执行。

    《意见》相关表述中“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和“劳动生产率挂钩”这两部分内容针对性非常强,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普通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合理收入。且收入分配结构中,工资性收入占主要部分。国企工资改革将起到“风向标”示范作用,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至少有北京、山东、福建、甘肃、广西、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青海、陕西、四川、云南、重庆等18省市出台地方版国企工资改革意见,细化了工资效益联动指标,确定了工资总额增长或下降的条件和范围等。

    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

    对于当年劳动生产率未提高,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竞争类、特殊功能类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以上,城市公共服务类企业达到2.5倍以上的,当年工资总额增幅应不超过同期经济效益增幅的70%;其中,特殊功能类和城市公共服务类企业当年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不得超过本市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对于当年劳动生产率未下降,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明显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未达到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当年工资总额降幅在同期经济效益降幅的40%范围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