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养老金调到东北 财政部专家建议是否可行?
1月22日消息,近日,前财政部专家贾康提出的南方养老金调到东北“救燃眉之急”的建议,在网上引来了巨大争议。他表示,利用如今的养老金制度,来平衡东北出现收不抵支的问题,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案,那么财政部专家建议是否可行?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南方养老金调到东北救急?
目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近5万亿元,平均可满足17个月的支付。但在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下,东北等部分省份已出现收不抵支的问题。近日,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贾康支招,用南方多年的滚存结余调到东北救燃眉之急。
《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但收不抵支的东北三省等省份的财政压力较大。与此同时,广东、北京等省、市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金额较多。所以,贾康建议用南方的养老金支援东北。对此,不仅部分东北网友不乐意——凭啥俺们东北的“锅”让别人背,而且部分南方网友也有看法,理由是南方社保资金结余多,是因为年轻人多也交得多,退休后应当领得更多,“救济东北”后南方地区如何保障足额发放?
贾康建议是是否受到误解?
22日,贾康再次对“南方养老金滚存结余调到东北救燃眉之急”建议作出回应。他表示,关于中国社保体系中基本养老金实行“全社会统筹”的话题,引起了较广泛的注意,但从微博等网上议论看,误解很多。
贾康解释称,这种调剂使用,并不是“借”与“还”的关系,是以共同基金,于动态中如何保证所有参与者(缴费人)达到需使用年龄(退休时),能满足其领取领取标准的问题。也更不是“无偿调拨”的关系。把“统筹”中的资金调剂功能,错误理解为“拿南方的利益无偿给北方”,“自己账上有余钱就被要求支援隔壁老王”,是没弄明白“从蓄水池中轮流取水用水”与“无偿调水”的根本区别。
财政部专家建议是否可行?
最近几年我国的社保全国统筹的改革进一步推进,我们不否认这一改革有利于全国社保的发展大局,目前社保制度各个地区分割的局面,确实不利于全国社保资源最优化,比如有的地方社保基金盈余比较大,而有的省份社保就出现结余不足的情况,如果能把各省份的社保基金打通,确实有利于社保资金资源实现最大化。
但是社保改革的前提是必须保证个人的基本保障,因为目前社保的构成有三部分,一个是政府统筹的,一个是单位交的,还有一部分是个人交的,单位和个人所交的部分至少占到社保总额的2/3以上,这部分钱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我认为这部分资金是不能随便动用的,如果随便动用这部分资产,那对南方的老百姓来说就是一种资金的转移,这对南方老百姓的养老来说是不公平的。
总的来说,虽然在理论上南方养老金的北调,存在起到贾康说的“救燃眉之急”的可能,但毕竟养老金属于社会保障资金,之前养老金入市已经巨大争议了,如果用养老金去“救济东北”的话,那么明显很难得到老百姓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