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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付150多万服务费52万 买房收服务费合法吗?

    近段时间,在西安奔驰维权事件中,隐藏的金融服务费被曝光后,引来了不少社会的批评声。但在近日,有消费者反映,自己在买房的时候,也遭遇了巨额服务费。当事人表示,在签订按揭合同的时候首付150多万服务费52万,这是什么回事?买房收服务费合法吗?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首付150多万服务费52万引热议

    5月3日,家住成都的巫女士就向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其于2018年6月15日在位于温江区金马镇的“东原·西岸”楼盘购入的两间一层商铺中,被收取了高达52万元的“服务费”。

    天价服务费
    天价服务费

    巫女士称,按照合同,两间商铺总价200余万,但购房时,除了按揭贷款100万外,自己还为此支付了150余万包括首付在内的各项钱款。巫女士手中的收据显示,多出合同价的该笔52万元经两次刷卡支付,每笔26万,“收款事由”显示:“服务费”,而该笔钱并未在购房合同中呈现。

    目前,巫女士已将此情况向开发商进行反馈,并希望得到一个解释和退款。

    52万天价服务费事件始末

    2018年5月前后,巫女士得知了这个位于成都温江金马镇的“东原·西岸”楼盘。经过考察,她和丈夫做出了决定,计划认购该楼盘三期16号楼一层的109号、111号两间商铺。2018年6月15日,巫女士签下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包括首付款在内的各项钱款。

    合同显示,两间商铺建筑面积分别为63.48和58.87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为18138.56元,商铺总价款以套内面积计算,前者最终计价100余万,后者相当。两间商铺合同总价合计200余万元。

    巫女士介绍,认购商铺时,购房者之众,自己还曾担心抢不到。原本5月就应付款签订合同,但因为资金情况,还曾支付了定金,填写了一张特殊事项申请表,申请延迟签约、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

    巫女士称,为了买下这两间商铺,自己不仅作为主贷款人,与丈夫一起按揭了100万元贷款,此外,还支付了150余万包括首付款在内的款项。

    开发商成都东原海纳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房屋销售专用收据”显示,两间商铺首付分别为52.4万元(含3万定金)及48.8万元(含3万定金),两者合计101万余元。

    除此,另有两张手写“收据”记载,巫女士和丈夫还分别以“刷卡”方式支付了两笔26万元。收款事由为“服务费”,收款单位则变成了“成都蜀道易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由此,巫女士实际为其购买的两间商铺共计付出了250余万元,而该笔52万“服务费”却并不在合同中。

    买房第三方收服务费合法吗?

    如果第三方与房屋交易一方或双方签订有服务协议,并且房屋交易是在第三方帮助下促成,或者第三方协助办理手续等事项,第三方有权要求你们按照服务协议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方依法收取服务费是受法律保护的。

    当然,如果第三方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没有履行服务义务,你们可以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甚至可以起诉要求解除服务协议。并且,买房子要不要通过第三方渠道,也是买房者的自由,可以选择不购买第三方服务,这样就不用向第三方支付服务费了。

    而在上述巫女士的的纠纷中,52万的天价服务费的收取,明显还存在诸多尚未解释情况的情况,例如收取服务费的原因,具体的服务费内容是什么等等,开发商和总结尚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提醒,在这种情况下贸然收取高昂的服务费用,明显是不符合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