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法即将实施 下半年买车的朋友要这么报税
车辆购置税怎么交?有消息称车购税法即将实施,那么打算在下半年买车应该注意哪些报税细节?而且车购税法即将实施会不会对购车预算产生影响,什么时候实行最新的车辆购置税政策呢?
小编在阅读中国税务报后发现,即将实施的车购税法与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相比,应税车辆范围以及计税价格等方面有不少重要变化。在这里提醒相关纳税人,应关注政策变化,把握政策细节,防范税务合规风险。
车购税法即将实施哪些新规定呢?
第一,即将实施的车购税法规定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第二,即将实施的车购税法规定5种情况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第三,即将实施的车购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需要注意的是,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第四,即将实施的车购税法规定已经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辆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等情形发生之日。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而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