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主犯被判20年 借款3000百万房产被抵债
说到套路贷,被其套路过的朋友都恨得牙痒痒,近日,广东一名套路贷主犯被判20年,这个套路贷团伙不仅放高利贷还涉黑,情节十分恶劣,专门套路经验少的学生,往往贷款几千最终却要还上百万。
近两年,关于套路贷的案件频频发生,虽然我们都对套路贷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有时候还是防不胜防,特别是一些继续用钱的朋友,很容易就被套路进去了,由于套路贷获利可观,所以很多犯罪分子不惜顶风作案,一些套路贷组织专门挑单纯的学生或者还贷能力差的人下手。
7月19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钟浩波等18人涉黑案作出终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钟浩波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上诉人或原审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三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起,钟浩波投资成立浩大投资有限公司并招揽人员加入,陆续成立其他关联公司,逐渐组成了一个以钟浩波为组织、领导者,人数众多、层级分明、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了解,该组织利用在校学生社会经验较少、经济能力较差而急需创业资金、进行高消费的情况,诱骗其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实行“套路贷”,恶意叠加债务,软硬兼施胁迫被害人还债。不少学生因还不起贷款而被迫辍学、出走。
其中,在读高中生刘某因需要创业资金,向该组织控制的公司借款6万元。但签订借款合同后,该公司仅提供3000元的借款,口头约定月息600元,谎称会撕毁上述6万元借款合同。此后,钟浩波等人按6万元借款合同及相应利益向刘某追债,并以要上门催收、淋红油等方式威胁刘某多次签订新的借据以覆盖旧的借款及利息。
最后,钟浩波等人将上述新旧借据及利息累计后,称刘某欠款金额合计为39万元,迫使刘某提供商品房抵债。后刘某父亲被迫以124.8万元将该房买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