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50万打赏女主播 侵占公司财产打赏给女主播
如今,大家对直播平台都不陌生,各种直播平台出现在大家眼前。然而,一些粉丝为讨主播芳心豪掷千金,甚至触碰了法律底线。这不,有一名男子侵吞50万打赏女主播,原先是将个人积蓄打赏给主播,之后,又将公司的财产打赏给女主播。
近两年,有很多粉丝疯狂打赏主播,特别是未成年人,新闻也屡见报道,这样的事件我们都早已司空见惯。然而,有一名男子侵吞50万打赏女主播,让自己锒铛入狱。男子侵占公司财产暴露后,不仅婚姻破裂了,还被判刑。
近日,未央法院刑庭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职务侵占案件。被告人丁某在亲戚黄某开办的公司就职,管理着公司旗下的一家酒店。2017年11月,被告人丁某无意间在网络上接触到“虎牙直播”平台,有妻有女的他,竟迷恋上该平台的一个女主播。
为了讨其欢心,被告人丁某通过平台向其打赏,从开始的几十元,发展到后来的几千、几万元。在花光自己的个人积蓄之后,被告人丁某仍不愿收手,恰逢其管理的酒店需要交纳房租,他便伪造微信聊天记录,冒充出租方的会计,向母公司谎称出租方的公共账户出现了问题,需要将款转账至出租方会计的私人账户。
随后,母公司将50万元的房租转账到被告人丁某提供的银行卡。被告人丁某并未将该笔款项向出租方支付,而是陆续打赏给那位女主播。为避免怀疑,他将上一年度的房租收据变造为2017年12月的收据。2018年4月,被告人丁某侵占公司财产的事情暴露。事发后,其与妻子的婚姻亦走到了尽头。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由于丁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综合以上量刑情节,遂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