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 正文
热搜:
  • 此专题下没有文章
  • 油价调整最新消息 新一轮油价调整窗口将开启

    关于油价,是司机们最关心的。近日,油价调整最新消息指出:国际原油价格震荡不停,新一轮油价调整窗口将开启。成品油零售价迎“二连涨”概率较大,但汽柴油批发行情上行动力不足,预计后期汽柴油批零价差或小幅走高。

    油价调整最新消息
    2018油价调整时间

    近期,国际原油涨势不止,本周一布伦特收盘价格突破70美元/桶大关,继续维持三年来最高位。分析师邹雪莲表示新一轮计价周期,上调预期仍然强烈,消息面对市场较有支撑。尤其成品油消费税最新公告出炉之后,汽油价格飙涨,柴油行情上行动力不足,涨幅受限。

    “汽强柴弱”格局进一步加深,汽柴油零售利润亦有较大变化。但是就零售市场而言,邹雪莲表示,本月26日,成品油零售价迎“二连涨”概率较大,但汽柴油批发行情上行动力不足,因此预计后期汽柴油批零价差或小幅走高。不过,汽油零售利润近期很难以触及2017年水平。尽管加油站汽油零售利润骤降,但为促进销量,争夺市场份额,主营及民营加油站仍定优惠促销。

    延长阅读:关于油价税收

    根据中国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

    1、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加上现行单位税额,提高后的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每升0.8元。

    2、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后,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纳消费税予以返还。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3、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征收(进口环节继续委托海关代征)。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纳税环节在生产环节(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计征方式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价内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