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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员工绩效被扣 2万元风险保证金不予核发

    很多人挤破头都想到银行上班,但并不是每个银行待遇都那么好的,近日,湖北银行一名离职员工绩效被扣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银行竟然克扣离职员工的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银行此举究竟是否合法呢?

    银行员工
    银行员工

    据了解,一般要求员工缴纳风险保证金是银行金融机构防范操作风险的措施之一,似乎这已经成为业内的潜规则,但是有些银行却克扣着员工的风险保证金,即便是员工辞职了,也不予退还,据了解,如今很多银行都有发生过这样的现象,那么银行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近日,新浪金融曝光台接到武汉贾先生的投诉。贾先生称,他曾就职于湖北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2018年1月份辞职。辞职后,湖北银行以各种原因克扣自己近2万元的风险保证金不予核发,并且态度十分强硬。

    贾先生告诉新浪金融曝光台,他于2013年入职湖北银行,并在湖北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工作。按照湖北银行小微客户经理管理办法规定,客户经理当年应发绩效工资的20%需留存作为风险保证金,并于一年之后核发。贾先生2016年的留存风险保证金为2万元,这笔钱本应在2017年核发到位,但因贾先生当时正在办理辞职,湖北银行方面称将在2018年5月份与其他同事一起发放。

    2018年1月底,贾先生办妥手续正式离职,但是到了5月份,湖北银行相关部门却百般推诿,拒绝向贾先生返还2万元风险保证金。无奈之下,贾先生向湖北省劳动局进行了投诉,湖北银行相关负责人却矢口否认,这种无理的傲慢态度让贾先生甚为愤慨。

    贾先生表示,据他了解,有很多以前离职的同事1-2年都没有拿到被扣的风险保证金,湖北银行相关部门要么耍赖直接回绝;离职员工询问原因时,也不给明确答复。

    贾先生一开始是寄希望于能够协商解决问题,但湖北银行相关部门领导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偶然电话接通后,要么表示行里对此高度重视,正在开会研究;要么提出风险贷款没有结清,离职与其他人走的流程不同等理由予以拖延。

    无奈之下,贾先生走上了仲裁之路。1月28日,贾先生与湖北银行的劳动纠纷案如期开庭,由于贾先生的权益主张事实充分,证据充足。最终仲裁庭裁决贾先生胜诉,贾先生也如愿拿到了被克扣将近一年的两万元绩效。